发布时间:2023-04-01 16:35:42
对于买家来说,买了赝品不仅意味着经济损失,亦是颜面之辱,然而,不管是买家还是作者,愿意付诸法律的并不多见。所以,这就,牵涉到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如何鉴定作品真伪?
我国《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于是,拍卖公司在拍卖前,便可高调拿免责条款说事:“对拍卖品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亲自审看拍卖品原物,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拍卖公司即便拍卖了赝品,也无需承担丝毫责任,哪怕知假拍假也毫发未损。问题是,当画家多次告知拍卖公司即将拍卖的作品乃赝品,拍卖公司仍然执意拍卖,这就值得一议了。
一幅书画作品是真是伪,应该说作者最有发言权,作者有没有画这幅画,自己心里门儿清。
当然,作者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在前半年苏富比的春拍中,某画家称上拍的一幅作品是伪作,后被证实乃真作,拍卖公司坚不撤拍,该画家道歉,并承认自己看走眼。
有时候,画家及画家家人不可靠,那么鉴定机构呢?按说,鉴定作品真伪应找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但揆诸现实,独立的鉴定机构太少,有真正公信力的鉴定机构更少。
所以,在我们一定要了解相关的书画知识,以免收藏到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