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1 23:36:19
“卖身葬父”是《二十四孝》中的一个典故。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孝”是千百年来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有诗为颂,诗曰: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
织布偿债主,孝感动苍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