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8 22:39:37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遵守《中国书法工作者行为守则》,并符合入会条件的,可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书协”)。
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申请者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申请者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申请者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
1、经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院务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中国书法艺术研究院颁发院士或研究员证书。
2、第二条 本学会性质:本学会由全国各地和海外(以国内为主)有志于推进中国油画艺术创作、研究、教育的专家学者以及与油画艺术有关的专业艺术单位(如院校、画院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组织。
3、第八条 凡有一定书画创作水平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和从事文学创作取得一定成绩的专业和业余作家,承认本院章程,经本人申请,由院务会审核批准,即成为本院特聘书法家和特聘画家。

1、第一条 中国书法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民族书法家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书法界的桥梁与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中国书法家协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2、第十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其职责是: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3、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从事书法教育、编辑出版、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中国书法家协会协会章程 第四条 中国书法家协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4、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自身的特点在行业内外开展艺术、学术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