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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台湾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01-07 18:38:31

  本院正式成立於民國七十一年八月,就原文學院音樂學系、美術學系,與工藝教育學系現改為工業科技教育學系)合為藝術學院,並於八十七學年度增設計研究所。同學年工業科技教育學系移至科技學院,九十一學年度增設民族音樂研究所,九十四學年度增設表演藝術研究所。各系所大學部修業年限為四年,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二至四年。美術學系、音樂學系皆有完整學士、碩士與博士學程,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畢業生分別授予 藝術學士、碩士學位及博士學位;設計研究所碩士班、民族音樂研究所及表演藝術研究所碩士班畢業生則授予藝術碩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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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之設立,主要為配合國家文化建設與培育藝術教育師資,儲備文化社教機構(如:地區文化中心、美術館、音樂廳、博物館等)之藝術行政與管理人才,以及美術、音樂、設計及表演方面之創作展演專業人才,以提高國民藝術鑑賞水準與審美觀念,並增進文化育樂機構之專業服務素質為目標。民國七十一年五月藝術大樓興建完成,為美術系專用系館,內有完善之畫廊及最新教學設備;音樂大樓亦於七十四年三月七日落成啟用,為音樂系專用系館,內有管弦樂團練習廳、個別教室及練習室,並有中央冷氣空調系統,為國內設備極佳之音樂系館。

  首任院長由音樂研究所張大勝教授擔任,七十四學年度由梁尚勇校長兼代院長一年,七十五年八月一日起由美術系梁秀中教授擔任院長六年,八十一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藝術學院全院教師投票選舉,選出工業科技教育學系李大偉教授擔任院長四年六個月,八十六年二月廿日起由音樂學系陳郁秀教授擔任院長,八十九年五月二十日至七月卅一日,由設計研究所康台生教授代理院長,同年八月一日起正式接任院長,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起由音樂學系張清郎教授擔任院長,張清郎院長自同年轉任本院民族音樂研究所教授,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由美術學系陳瓊花教授擔任院長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