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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4-01-14 14:48:35

  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山东艺术专科学校,由山东师范学院艺术专修兴山东省群众文化艺术干部学校合并组成。初设音乐、美术、戏剧、艺术师范四个专修科,附设中专舞蹈专业和电影训练班。1964年7月改为中专,更名山东省艺术学校,设音乐、美术、戏剧三科。“文革”期间与山东省戏曲学校合并,成立山东省“五七”艺术学校。1979年3月改建为山东艺术学院,旨在为本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各类艺术专门人才,以及中等学校艺术师资。现设有音乐、美术、戏剧、艺术师范、美术设计五个系。美术系设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专业;美术设计系设商业美术、环境艺术专业。另建有艺术研究所,分设民间美术研究室、现代艺术研究室、中国绘画研究室。1981年12月创办学报《齐鲁艺苑》。现有教师236人,其中教授28名,副教授62名,讲师69名。创办迄今已培养学生近3000人。1979年以来历任院长冯毅之、高九、李健葆,名誉院长于希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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